关于完成2024年至2026年期间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3号) 和《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做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4〕19号),我中心已完成2024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本次调整支缴率根据工伤保险支缴情况由系统进行计算生成,此次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 日。对劳务派遣类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新参保不满一年的参保单位等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率浮动。请各用人单位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12333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