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电力公司追偿公告
郑州永安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由于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职工闫慧慧工伤相关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已于2020年4月1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139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1818元,以上费用共计1032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103210元。逾期不偿还的,我中心将依法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将由你公司承担。
因你公司注册地址无人办公,且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进行送达,现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