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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待遇资格认证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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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情况。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近年来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强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请问《条例》在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上制定了哪些更加便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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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翟燕立:

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是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方式。《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便可以完成资格认证。


一是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


二是推行远程自助认证。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手机应用中开发了“他人代操作”的功能,家人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老人认证。我举个例子,2022年人社部推出的家人“亲情服务”手机功能,使用人数就达到了2335万人,另一个模块“工作人员帮助老人认证”,使用量超过935万人次。


三是通过服务精准开展认证信息的核实。《条例》还规定,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近年来,对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我们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包括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认证信息核实,寓管理于服务,还主动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了70%,“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认证新理念已经在全国范围形成了共识,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模式的数字化转型已经初见成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