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伤费率核定核准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2023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核定核准工作已启动,参保单位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进行费率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参保单位
对于非劳务派遣类的一般参保单位,如经营范围有变化,可携带新《营业执照》及费率变更申请,至属地(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保中心进行申报。变更后费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原则上不再重新核定。工伤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结合八档费率标准,以单位经营范围风险最高对应的费率档次进行取值。
二、劳务派遣类单位
1.2023年度劳务派遣类单位工伤费率核定工作,将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
2.市内各劳务派遣类单位采取窗口受理形式完成。申报单位携所需材料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由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核准。
3.各县(市)区参保单位由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自行组织实施。
三、其它说明
劳务派遣类参保单位所需申报表格(附件1,2,3)和综合费率核算表填写说明(附件4),请至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官网(www.zzsi.com)进行下载并填写。
1.劳务派遣类企业核定申报承诺书
2.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保险综合费率核算表
3.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4.综合费率核算表填写说明
2023年5月30日
附件3: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