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年工伤长期门诊治疗申请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保障我市工伤职工及时享受2023年长期门诊治疗待遇,进一步简化程序,便捷工伤就医,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工伤长期门诊治疗申请”,受理日期截止至2023年1月15日。请各参保单位携本单位符合长期门诊申报条件的工伤职工材料,直接至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确需前往暂未实现联网结算协议医院长期门诊的职工,材料仍在市社保中心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市社保中心工伤经办管理处。
一、受理条件
1.在郑州市本级正常参保的职工,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已确认的工伤职工;
2.工伤部位伤情稳定;
3.经协议医疗机构确认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工伤职工。
二、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
2.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长期门诊)一式两份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人社咨询热线:12333
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处:67880178
其他事宜:所需经办表格请至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官网(www.zzsi.com)下载。
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1.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原河南省职业病医院)
2.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6.郑州市骨科医院
7.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郑州中康医院
9.郑州市仁济医院
10.郑州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