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移交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
为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移交衔接工作,6月16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召开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移交衔接工作座谈会。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李永立处长,中心党委委员孙战峰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期我市“原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应对举措,充分肯定了中心“原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要求。针对5月份我市社保业务经办系统接入国家统筹信息平台后,原试点转移模块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会议决定采取“先为到龄退休人员审批退休日期,待可以转移后再核定待遇金额”的方式推进工作,并积极做好退休人员的解释工作。
会议指出,针对病退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未在原试点库发放待遇的情况,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退休人员移交至企业养老保险后,应该按照企业人员退休制度享受相关待遇,时间从移交日期开始计算。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原试点”移交衔接是一项需要“解决旧问题、克服新困难”的工作,必须稳抓稳打,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商讨解决,确保工作进展有序,避免工作成“原地转”陀螺。单位、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