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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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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伤费率核定核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参保单位:

2022年度各参保单位工伤费率核定核准工作将于202261日至2022625日接受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参保单位

对于非劳务派遣类的一般参保单位,如经营范围有变化,可携新《营业执照》及费率变更申请,至属地社保中心申报。变更后费率自20227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之日起至2023630日,期间原则上不再重新核定。工伤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结合八档费率标准,以单位经营范围最高费率档次进行费率核定。

二、劳务派遣类单位

1.2022年度劳务派遣类单位工伤费率核定工作,将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具体细则见《2022年度劳务派遣类单位工伤费率核定核准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2.市内参保单位采取窗口受理形式完成。申报单位携所需材料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由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核算经办完成费率核定核准。

3.各县(市)、上街区参保单位由县(市)、上街区社保经办机构自行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工作是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工伤保险费率工作,认真组织推动,确保应收尽收。

2.突出重点、规范流程。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工作作为年度执行工作,应当结合年度内企业经营范围和风险变动实际,对工伤费率开展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尤其对劳务派遣类单位全年用工变化的实际情况,要做实做细、科学核定。核准业务纸质档案由经办业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为方便后续业务流转审核,需将经二级审核签字的《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保险综合费率核算表》,作为电子档案上传。

3.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经办机构应当明确责任、构建队伍,综合利用多种手段,确保工作落在实处,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开展核定申报。各参保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强化认识、主动申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以有效防止漏保风险。结合申报情况,相关处室将对费率核定工作适时开展督导,不定期开展数据抽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公布上报,情节严重的,要转送相关部门。

附件:《2022年度劳务派遣类单位工伤费率核定核准工作实施细则》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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