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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掌上12333
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公共业务政策问答


一、单位参保登记

1.申请条件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务所、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所需资料

1)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通过“企业开办一件事”线上一站式申请办理,无需资料。

2)已办理营业执照的,请持以下资料在窗口办理。

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电子执照);

②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开户)》一式两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银行开户资料(非必选项)。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渠道

1)线上: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z.hnzwfw.gov.cn/)——“法人服务”或“法人一件事专区”——“企业开办”一站式统一受理页面。

2)线下:全市各社保大厅及社银一体化办事窗口。

二、职工参保登记

1.申请条件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参保单位用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所需资料

1)现场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或《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线上办理不需要。

2)外籍人员需提供:

①依法获得的中国就业证件(如《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②外国人居留证件;

③中外互免人员提供已参保证明。

已与我国签订社保双边互免协定的国家在华人员提供参保证明可免除缴纳互免险种(未提供参保证明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3.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Ukey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单位办事通道——Ukey登陆——继续增员。

线下:全市各社保办事大厅及社银一体化办事窗口办理。

三、企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1.申请条件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参保职工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职、除名、辞退、开除、判刑的、劳动合同到期、死亡等原因须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2.所需资料

现场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线上办理不需要。

3.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Ukey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单位办事通道——Ukey登陆——继续减员。

线下:全市各社保办事大厅及社银一体化办事窗口办理。

四、办理要点

1.参保人参保的险种应与单位的参保险种一致。

2.当月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当月可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只能从下月开始参保缴费,来代替原统筹范围内转移(市内转移)。

3.应参未参、漏保需补缴人员,需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资料或法院、审计、劳动监察、社保稽查、仲裁委等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进行线下办理。

五、申请单位Ukey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HNXACA数字证书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电子印章采集表(新办、变更公章、补办、升级时需提供);

5.信安CAUKey(线下延期、变更、解锁时携带)。

说明:14项表单可登录河南省信息化官网www.hnxacn.com下载中心下载模板。

微信公众号:河南信安CA,有上述业务的经办教程及视频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