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按时启用 新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系统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自2022年1月启动以来,市社保中心按时启用省级社保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数据部、省、市实时同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该财务信息系统要求,市社保中心着力做好规范科目设置、数据精算管理、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确保基金数据实时同步。一是统一会计科目设置。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经办规范(试行)》(人社厅函〔2022〕7号)文件精神,中心统一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套名称和代码,以及会计明细科目等设置。二是按时完成数据精算。为确保部、省和市基金财务数据实时同步,中心加强基金核算管理,在省厅规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制单、凭证审核和账簿记账工作,确保了基金数据的准确完整。三是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监测基金财务数据,重点关注收支波动,做好收支数据的逐月同比分析、环比分析,确保基金数据的相关性和一贯性。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基金管理制度,积极应对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升级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