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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静音广场舞,文明暴走团,有序健步走”倡议书


为促进广场舞、暴走团和健步走活动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开展,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宜居、安静的城市文明环境,我中心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控时降音,文明健身。开展广场舞、暴走团和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夏季一般在20:30前结束,其他季节一般在20:0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活动。
二、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开展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三、团结友善,和谐相处。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人数、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四、崇德守礼,爱护公物。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
同时,我中心倡议参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人员要向四类不良现象说“不”:
一、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活动。
二、不得通过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
三、不得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四、不得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
自律释放善意,文明构建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丽郑州,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