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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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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 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中的城镇职工参照本条例执行。
3.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如下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的,可以给予补贴。
4.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答:用人单位在按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手续后,每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规定的方式缴纳。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目前,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怎么制定的?目前我省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1520元/月。
7.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都是指哪些情况?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原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等。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8.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失业保险金:
1、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个人办事通道自行申领失业保险金;
2、各区县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9.我是从单位辞职的,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如果是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因此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其原有的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在其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如符合领取条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10.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最新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11.农民合同制工人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按其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12.目前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再就业有何规定?
答: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金,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13.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发放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就业安置补助,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日期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核定。每增签1年劳动合同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14.请问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这样规定的考虑是什么?
答:《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明确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计算原则,即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主动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失业现象的发生。
15.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为最大程度的减少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申领资料为: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知》规定的申领拨付程序为:第一步,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审核工作。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于财政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减少申领的中间环节,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车;二是通过公示,防范道德风险,通过直接将资金发放给职工个人,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
17.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为充分体现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结合河南实际,我们对国家文件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做了适当分级,将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倾斜。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18.目前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职业目录有那些?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适用的是其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19.已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可否申领技能补贴?
答:对于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后继续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0.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批准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答:对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批准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操作时以时间较晚的日期为核算日期。
21.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录入导致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不到的情况怎么办?
答:对于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录入导致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不到的情况,为确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超期,可在职工取得证书日期距离满一年还差两个月时,由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办理,但应在发放表上标注网上未查询到,待网上可以查询到后再在相关发放表上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