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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推动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法治理念,夯实法治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法治管理。依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我局机构调整情况,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长连书平、书记盛喜真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书记史良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处处长段庆展任副主任。其主要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三是为“管办分离”、五单一网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提供保证。四是确保重点民生工作圆满完成。为此我局年初印发了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方案、学法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了集体审核制度、内控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制度、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一是制定2017年度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安排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4次,同时利用公务员学习平台强化学习,丰富领导干部学法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强化法治思维。二是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今年我局开展专题学法讲座两次,分4期(每期4天)在登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封闭式轮训,每期培训均安排“如何做好服务型执法工作”2个课时。此外还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对中层以上干部和新入职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讲授《行政强制法》、《旅游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按照省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自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社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走进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还在大河报、郑州晚报等主流媒体刊发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开设了“小保聊工伤”等专栏。还通过“市长热线进社区活动”到社区等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实行“管办分离”,优化单位组织结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大多数业务下放到15个社保分局经办,实行市、区两级“管办分离”新模式。我局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执法力量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将因机构调整出来的130名事业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分局。其中,郑东新区调整增加40名,高新分局、经开分局、航空港区分局增加30名。

(二)大力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为适应管办分离的新模式,我们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分局各处室的职责、业务范围、经办流程重新进行梳理、规范,使之更加科学适用。对社保关系建立、变更与终止、转移接续等15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以上内容已全部录入省、市两级政务服务网,并公布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省政务服务网“投诉、咨询”业务已经实现对接服务。

(三)坚决砍掉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一是深入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16年10月1日起,我局在办理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职工增加变动等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二是进一步清理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我们在2015、2016年精简需要服务对象提交的10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取消了向申请人、其他单位索要的证明2项 (改为参保人出具承诺书)。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基层清单制度 方便群众办事的通知》(郑政[2016]35号)要求,对于已经取消的基层证明,任何人不得向群众索要。确需了解时,由本单位人员直接函询或到相关基层组织调查核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四)放、管、服高度融合“互联网+社保”提升精准服务。我局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努力推进“互联网+社保”工作。去年8月开发了企业客户端和手机APP,结合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技术,成功打造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结”的服务系统。目前,企业客户端已上线业务包括职工参保、停保、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查询、参保证明打印、工伤和生育待遇申报等20项;手机App已上线业务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续保、停保的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等16项。截止9月底,企业客户端已发放10200家,手机APP注册用户超过5.5万人,两个终端覆盖全市80%以上的参保群众,前三季度共受理办结网上业务19万余笔。5月17日,国务院督查组来我市督查期间,对我局“互联网+社保”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开展业务经办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活动,助推“最后一公里”改革。今年,我局开展了业务经办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活动。成立“业务问题应急处理小组”和“服务质量监督小组”。两个小组24小时值班,确保一般问题“不过天”,疑难问题不过三(天)。规定每周五各分局上报本周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由市局“业务问题应急处理小组”三日内协调处理并于每周一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情况。对群众通过市长热线等渠道的投诉案件,每周一由各分局主要领导向市局局长办公会汇报处理情况,并就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检讨。班子成员实行了“10+1”分包责任制(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承包一个分局工作)对分包任务“一包到底”。“双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各分局主动出击,郑东分局在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局长手机号码,接受群众诉求;二七分局设立了电话自动中转系统,公开了所有业务部门电话,明确了接听制度;管城分局主动与“市长热线”对接,开展了“市长热线进社区活动”,这些措施的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助推“最后一公里”改革,体现了服务型执法的内涵,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坚持民主决策、集体审核制度。完善局长办公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完善、重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议题进行集中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及时上会讨论决定处理办法。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制度改革、生育和职工医保合并的试点改革工作。我们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办法经集体研究后及时实施并圆满完成;确保了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续)费工作顺利开展,顺利实现了29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二)提升法治工作效能,切实落实重点工作。全年共完成具体行政行为700多万项,其中重点工作有:一是高质高效完成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共登记41.6万人,完成率100%。二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为16万多名困难群众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实现了全市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三是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四是落实援企政策,助力经济发展。进一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低至1%,有效降低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负担。五是提高待遇水平,实现社保惠民。连续第十三次调整职工养老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发148.99元/月,增幅达到5.89%,调整后全市职工养老金月均2677.81元/人;六是及时拨付待遇,维护大局稳定。截止9月底,共支付、发放社会保险基金148.4亿元;七是完成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生育保险接收工作,与河南能化集团、郑煤集团签订了移交协议,接收两家企业6万余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加强经办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根本,全面规范经办管理。我局编写的《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作标准》系列丛书荣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我局以“标准化完善执行年”为契机,突出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基金支出、外部形象、资产使用、经费管理等6项重点内容,梳理出社保经办过程中100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先后出台了《基金财务经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业务流程》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对各类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对全局文件、重大决策、机关合同的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年审核文件70余份,合同10余份,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300余件。同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依法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如仅向调入北京工作的人员公开河南及郑州有关社保文件信息就达到60余人次。三是提高律师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我局继续聘请正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健、李金矿两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审查机关合同8份;指导县区诉讼案件2起;执行案件1件,追回医保基金62万元;进行法制讲座1场;参加疑难问题研讨会7场;接受法律咨询50余次。

四、努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41件,其中已审结15件,无一败诉。我局非常重视调解的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尽可能促使问题的解决;已审结的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中有3件是通过调解的作用使原告撤诉的。

(二)以“服务型执法指导年”为契机,努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四次对全局140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讲座,针对今年“服务型执法指导年”的特点,建立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各分局“法制内控科”为责任科室,分局和市局都要设立行政调解室,有效运用规劝、引导、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仅法制处直接进行调解、指导用人单位和分局行政行为达200多件,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20余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成立专门处置小组,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一是成立了重要业务及疑难问题处置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法制处、稽核处为召集处室,每周抽出专门时间,对各分局经办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情况进行集体审核,促使问题的快速解决和业务流程的不断完善,有效强化了内控管理,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做好医疗保险待遇信访联合审核工作。为了妥善解决参保群众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继续发挥“医疗保险待遇信访联合审核小组”的作用,由信访处牵头定期汇总涉及医疗保险待遇的疑难问题,由联合小组定期进行鉴定、审核,全年共解决医疗待遇报销案件近300起,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充分发挥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度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和两名处长在大厅值班,受理投诉,强化行政调解,对业务经办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报销、个人权益记录、退休待遇核算、工伤待遇支付等常见多发的行政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转交处置小组限期处理。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整合后经办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服务型执法方式上还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创新。二是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和“管办分离”后,对权责清单规范化运作及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还需要加强。三是目前各分局大厅办理业务“排队”现象还较严重,“互联网+社保”工作还需大力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活动,以十九大依法治国精神为指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积极开展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社保经办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继续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力度,使之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加强“清单”运行监管,完善执法监管无缝衔接,确保“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四是继续全力推进“互联网+社保”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

今后,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双跨越、双提升,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