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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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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社会保险经办问题解答

1.2015年社会保险“年检”什么时候开始?

答:2015年不进行年检,只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8月5日开始,具体通知请关注社保网站公告和各社保办事大厅公告。今年开始实行月申报制度,2015年7月暂时使用6月的缴费工资,以后用人单位人员工资变动时可按月申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今日公布了各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郑州市为49279元(月4106.58元)。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交纳社会保险费?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参保人员可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2015.7-2016.6年度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缴费,可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8月31日。

3.新参保单位如何开户?

答:用人单位可到就近的各社会保险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供: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质量监督局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各个社保分局开户,流程分为有雇工和无雇工两种。有雇工按照企业开户标准,无雇工按照灵活就业参保办法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当月先办理停保手续,次月办理转移手续;程序是:在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凭证》;将参保凭证交到(或由社保经办机构邮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增业务并领取接收函,将接收函交予(也可以由经办机构邮寄)转出地社保局。

5.部分参保单位反映,近期单位账上资金充足,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没有从银行账户划扣,下个月会不会自动补扣?

答:2015年5月社保局系统升级导致2015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划扣时间较晚,如确实未划扣的下个月不会自动补扣,需到社保局办事大厅征缴服务窗口查询,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因社会保险这次系统升级若形成欠费,补缴时不计算滞纳金。

6.单位有欠费怎么补缴,单位如何通过拷盘方式获取职工缴费明细?

答:单位有欠费的,需要先到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查询欠费金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需要业务经办窗口出具补征单或社会保险催缴通知书再到相应银行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根据欠费金额到光大银行缴纳,单位补缴欠费后,携带银行进账凭证和业务经办窗口出具的单据,到财务部门换取发票,财务作实收到账处理。

单位拷盘时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U盘于每月5日至20日到经办窗口拷取。

7.单位医保欠费,能否放宽允许个人补齐不影响使用?

答:《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统一申报、统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第十七条,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单位医保欠费,目前尚没有出台允许个人补齐不影响使用的相关政策依据。

8.我市社保新系统上线后,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报?

答:在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前先到社保大厅服务窗口办理生育登记,其生育住院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异地生育的,生育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到社保局生育保险待遇处按规定报销;已在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过生育住院费用的,申领津贴只需用人单位在企业端上传信息不再到经办服务窗口递交材料;未报销生育住院费用的人员,由单位专管员在企业端上传电子信息后,再到窗口递交相关材料,停保女职工由个人到窗口递交材料,所需材料将在我处新浪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zzsybx)中公布。

在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在生育前携带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医保卡原件到我处办理生育登记。居民医保无需办理登记,可直接在医院结算。

9.系统升级期间,新生儿医保报销如何办理?

答:2015.5.1—2015.6.5期间因我局业务软件升级导致该时间段内无法正常办理新生儿医保报销的,在足额缴费、领取社保卡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居民医保待遇处予以手工报销。报销材料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报销地点: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1、2号窗口(由新生儿所住定点医院的分管人员具体经办)。报销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前受理的报销材料,将于下季度首月18—22间报销到账。

10.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急诊住院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在外地突发危、急、重症在外地就医者,须在住院七天内将诊断证明、住院科室电话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发传真至0371-67880265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371-67880245。出院后,请携有关资料至郑州市社保局二楼2号窗口报销:报销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前受理的报销材料,将于下季度首月18—22间报销到账。

11.社保卡补办期间生病住院如何报销?

答:在社保卡补办期间住院的,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证原件,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加急卡,补办成功后持新补办的社保卡在所住的定点医院直接持卡报销。

如出院时社保卡仍未办好,在所住定点医院先行垫付费用。领取新社保卡后,携带有关以下资料至郑州市社保局二楼2号窗口报销。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报销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前受理的报销材料,将于下季度首月18—22间报销到账。

12.失业待遇领取手续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解散的,由其清算组织或者主管部门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帮助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13.发生工伤如何报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即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事故预防处)备案;如因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在死亡后48小时内向工伤事故预防处备案。

职工发生其他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认定为工伤后3日内到工伤事故预防处进行工伤登记。

用人单位经办人可从郑州社保网下载《工伤事故备案表》,按规定自行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交工伤事故预防处审核备案,郑州社保网:http://www.zzsi.com

14.如何办理退休、领取养老待遇手续?

答: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由单位申报办理,填写《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时,需要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A4)。灵活就业人员由职介中心统一申报。申报时需报材料:个人人事档案;《河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采集登记表》(社会化服务处指纹采集);《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表》(病退及退职人员提供);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一式四份,参保人员本人档案、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关各存一份);填写《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处、社会化服务处、申报单位、个人档案各一份)。

15.职工门诊规定病种申报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的,选一家一类或者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到该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带医保卡原件及一寸彩照三张到郑州社会保险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处审办。需提交诊断证明原件、病理报告单、 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等材料。

慢性丙型肝炎直接到社保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处审办。需提交: 诊断证明原件(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抗-HCV阳性、HCVRNA检查结果)复印件;医保卡及一寸彩照三张。

其余病种申请程序:选一家一类或者二类定点医疗机构,携带医保卡原件及一寸彩照三张,提供近期在二类或者三类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申请,每年分两批进行。

体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按病种分批组织申请患者参加体检(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通知申请患者)。

鉴定: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鉴定;每年的1月或者7月开始享受待遇。

报销比例:职工门诊规定病种报销三个目录内项目甲类按85%报销,乙类为总费用减去自付费用后按85%报销,丙类不报销。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报销三个目录内项目甲类按70%报销,乙类为总费用减去自付费用后按70%报销,丙类不报销。 病种均实行月定额报销.

16.市内各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地址

市本级办事大厅: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西北角;

惠济分局: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100米路北;

管城分局: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中原分局:伊河路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金水分局:群办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二七分局:航海中路二七区国土局大楼;

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航海东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经贸大厦605室;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迎宾大道航空港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