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进入第五个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期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0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将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
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郑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将执行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费率政策。自2018年9月1日至今,郑州市积极落实工伤阶段性降费政策,已完成了四次阶段性降费,本次降费为第五个阶段性降费周期。据初步测算,本次降费为全市12万家参保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达4.9亿元,是全省工伤费率阶段性降幅最大的地市之一。
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是国家在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市社保中心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展开工作,目前已完成系统工伤保险参数配置需求报送工作,月底前配合东软完成系统测试,5月份系统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