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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按照全市法治政府总体部署和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保险工作实际,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深入推进“法治社保”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法制教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是“四个全面”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作为依法行政的施政主体,其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成败。作为服务型窗口单位,市社保局高度重视执法主体的法治教育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每年都要印发《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内容作出明确安排;同时我局还要求,每季度都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全市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考试。由于社会保险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接触较多,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的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机会更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也更加深刻。二是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将法律知识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今年5月至6月我局分7期(每期4天)在登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封闭式轮训,每期培训安排“如何做好服务型执法工作”2个课时、“五单一网制度改革”1个课时、“权利清单运行及标准化建设”4个课时,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以考代学,不断巩固学法成果。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领导班子带队每季度从全局抽调11人参加人社系统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二是每季度抽取所属分局60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两类考试均采取网络答题随即呈现成绩的方式进行。每次考试前,我们都会组织参考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要组织多次模拟笔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条件之一,从而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有力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2016年我局参加的4次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均在人社系统排名前列。四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了多期工伤保险预防培训班,对用人单位进行了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在郑州晚报开设了“小保聊工伤”专栏,每周一期全年已经举办27期,宣传工伤保险及其安全生产知识。还与团市委、郑州晚报、市慈善机构联合多次去建设工地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并借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同时拍摄完成了30集的宣传工伤保险的系列动画片,声情并茂的动画片受到各界人士普遍欢迎。国家人社部高度关注,曾多次来我局调研;并与我局签署合作拍摄协议,80集的拍摄任务将于近期完成。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

(一)继续做好“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五单一网”工作要求,结合社保经办工作实际,我们对涉及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5类行政权责事项依法进行梳理,厘清了16项行政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要求,2016年,我们继续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了岗位职责。结合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印发《行政权责事项岗位职责规定》(郑社保〔2016〕39号),把每个事项、每个环节的责任具体到人,真正做到权责明确。二是建立了监管机制。形成《“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等9项工作制度。三是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顺利实施。

(二)编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根据市政府《郑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础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压缩事项、压缩程序、压缩时限,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好,公开承诺、公开流程、公开标准”原则,共梳理出15项公共服务事项,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网上申办等信息。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持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压缩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等6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同时积极推进服务事项入网运行。

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公共职责

(一)1至11月共完成行政执法行为753.36万件。其中行政征收489.28万件,行政给付264.07万件。各项社会保险的行政征收工作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仅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截至11月底,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4.55万人、273.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47%和108.05%;基金征缴107.87亿元、41.5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13%和109.73%。支付养老保险待遇73.3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1.2亿元。

(二)按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制定了《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社保〔2016〕50号)等文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按时上报我局日常服务型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责任制开展情况。二是做好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1-11月共审核重大具体行政行为3100件、解决医疗待遇报销案件230起。三是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共对100余份机关合同、会议纪要、文件等材料进行法制审核;按时、准确统计上报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数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

四、创新管理手段,努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一)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全面落实公共管理职责,不断深化服务型执法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规范权责清单运行标准、树立社会保险部门良好形象,我们从2016年8月1日起,集中开展了“标准化合力攻坚、作风纪律改进提升和群众诉求快速回应”三项活动。成立了三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连书平同志任组长,下设三个专项小组,其中标准化合力攻坚和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由连局长兼任组长,作风纪律改进提升由盛书记兼任组长。

1、开展标准化建设合力攻坚活动,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一套具有郑州特色的“一五三一”标准化管理体系,即“一个目的、五项要求、三个层面和一个机制”。“一个目的”即:“方便群众、提升自己”。“五项要求”即岗位标准化、标准精细化、执行信息化、风险责任化和追究常态化。“三个层面”即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的三个方面:业务标准层面、服务标准层面和基础标准层面。“一个机制”即网点化工作推进机制。在这个体系中,“方便群众、提升自己”是我们实施标准化的目的和根本出发点;“五项要求”是对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业务标准、基础标准和服务标准”是我们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也是我局标准化体系的三大支柱。“五化”与“三面”密不可分,自始至终贯穿于“三面”之中,业务标准、服务标准、基础标准都严格按照“五化”要求进行制定。“网点化工作推动机制”则是落实标准化最重要的抓手,也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载体。二是与郑州大学出版社合作,正式出版了《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作标准》。该丛书共分上、中、下三册,共包含五个部分内容,分别是业务标准、基础标准、服务标准、执行信息化和网点化工作推进机制。其中最核心的标准体系部分,包括3个层面、882项标准。分别是:基础标准层面共118项,包含设施设备标准43项、管理制度75项;服务标准层面共74项,包含对内管理标准15项、对外服务标准59项;业务标准层面共690项,包含业务经办标准536项、综合管理标准154项。三是建立了网点化工作推进机制,解决了标准的执行问题。将市局33个处室工作人员划分为96个岗位、形成了380个网状图,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显示将所有工作人员的在岗状态、岗位职责、承办业务、办结时限等进行显示。目前汝河路办公区的网点式推进机制平台已测试完毕,很快就会运行实施。下一步市局大厅和15个县(市、区)将逐步推行。四是实现了社会保险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结。目前投入使用的模块共有16个,其中经办受理类6个、查询服务类9个,已经完成CA认证并发放网络密钥的单位达到了1000家;网上业务受理成功率100%,实现了零差错办理。年底前我们还要再上线4-8个模块,同时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机APP业务。从而形成“网络经办、网上审核、网上监督、信息推送、自助服务”为一体的网上社保经办平台。五是统一了各社会保险分局窗口设置。按照社会保险征缴(A类业务)、社会保险关系(B类业务)、社会保险待遇(C类业务)、社会保险综合(D类业务)四个类别,对办事大厅窗口进行了统一调整,对窗口业务和人员进行固化,达到了窗口、业务、岗位、人员和服务的“五合一”,实现了即时办结业务和限时办结业务的前后台分离,确保了全市所有办事大厅同类型窗口受理业务统一、办事流程统一、经办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目前我局已经被人社部确定为“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同时被国家标准委列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试点单位”。

2、以作风纪律改进提升为抓手,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真抓真管。采取临时分配任务,市局、分局互查等方式,定期对全局各办事大厅进行督查,检查结果每周周一印发全局,使检查更加真实、更具有警示作用。实行工作联动。将“两学一做”、“两创一评”、标准化建设、法律法规考试等一起纳入检查范围,实现了党建、纪律、作风、学习共同推进,协调发展。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作风纪律考评20次,开展暗访巡查72次、发现问题106个、对排名靠后的处(室)、分局负责同志约谈35人次,达到了整治作风、规范经办的目标,有效扭转了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的局面,违反规定的事情越来越少,讲规矩、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现象蔚然成风。

3、以群众诉求快速回应为落脚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联系,着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社保部门形象。一是畅通群众诉求回应渠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回应群众诉求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明确了“市长电话、12333、软件需求平台、询查处及大厅投诉、分局问题上报、积压业务清理”等六个渠道来源问题的处理办法和运转机制,使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的范围由回应服务对象进而扩展到局系统内部,不仅解决外部问题,同时化解内部矛盾,优化运转环境。截止目前共回应收到或转办的各类举报投诉、信访件216个;解决数据问题257个;清理积压业务347项,协调处理软件需求1093个。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的活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活动成效进一步凸显。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水平。一是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通知》(郑政文[2015]118号)精神,对涉及到我局取消调整下放的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共简化办事程序99项、核减办事资料209项。二是进一步清理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在去年精简需要服务对象提交的5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发力,再次取消了向申请人、其他单位索要的证明5项, (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取消《生育登记(服务)证》;取消男职工配偶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无工作证明;取消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子、女、弟、妹未满16周岁证明),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基层群众。三是结合标准化管理工作,将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办事频率较高的59项业务形成外部服务标准,在全局印发,并向社会保险服务对象公布。

(三)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在市局办事大厅建立了“询查处”。将原来分散在各个处室和部门的便民服务职能集中进行整合,统一划归询查处管理。目前询查处可以承担引导、叫号、政策咨询、业务预审、权益单打印、出具证明、信访投诉、自助服务、自主服务和金融延伸服务等10项职能,既能够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也为下一步在全市各办事大厅推广使用做出了示范。同时按照便民利民要求,在全市10个社会保险办事大厅,结合“服务型窗口”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引导服务”、“咨询服务”、“叫号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紧急医疗服务”和“业务预审服务”等特色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提升了社会保险部门的整体形象。

(四)强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落实重要业务集体审核制度。一是落实重要业务集体审核制度。成立了重要业务审核工作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法制处、标准化建设处等业务部门,每周抽出专门时间,对社会保险经办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参保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等8种疑难情况进行集体审核,全年共审核重大具体行政行为3000余件,有效强化了内控管理,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做好医疗保险待遇信访联合审核工作。为了妥善解决参保群众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继续发挥“医疗保险待遇信访联合审核小组”的作用,由法制处牵头定期汇总涉及医疗保险待遇的疑难问题,由联合小组定期进行鉴定、审核,全年共解决医疗待遇报销案件230起,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和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年我局共应诉答辩行政诉讼案件10起(截至9月底),未出现败诉案件。同时积极作好行政调解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主动寻求法院配合,运用调解方式解决1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案件(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存在界定难、追偿难、职能部门职责模糊、缺少操作细则等问题)。原告表示满意并撤回起诉(金水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5行初266号)。

同时,建立了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度,强化行政调解工作。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和两名处长在大厅值班,受理投诉,强化行政调解,对业务经办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报销、个人权益记录、退休待遇核算、工伤待遇支付等常见等多发的行政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提升业务经办效率。

(六)构建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设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官方网站“www.zzsi.com”和“郑州社保”官方微信平台,定期推送社保政策法规和经办信息、经办流程、答疑解惑。特别是为了配合“五险合一”新程序上线,组织专人拟定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问答”,在网站上公开答复广大参保者关心和业务经办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经办工作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法制宣传和执法方式上还要不断地改进和创新;二是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对业务标准化和“五单一网”标准化规范化运作带来新课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规范社保经办依法行政的水平,严格控制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发生,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二是针对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的新课题,及时做好“清单”的调整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以“五险合一”市级统筹、“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为契机,搭建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从程序上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继续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五是加强“清单”运行监管。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完善执法监管无缝衔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