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补助性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伤参保单位:
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体检是我市工伤预防的重要工作之一,对预防防职业病的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局2016工伤预防计划安排,我市今年将拿出5000个名额,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高风险工种从业职工开展补助性职业健康体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分为二类或三类的市本级企业;从事接触粉尘类岗位、接触化学物质类岗位、接触噪音类岗位、接触高温类岗位、接触射线类岗位的在职参保职工。
二、体检机构
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郑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此次确定为河南省职业病医院、郑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3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三、体检项目
按照《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对在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规定的检查项目,按在岗必检项目进行体检。
四、企业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次体检活动的企业,应当在2016年10月底前向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申请预防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申请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职业健康体检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职业病危害岗位相关确认材料
3、《职业健康体检人员明细表》(附件2)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事故预防处(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三楼301房间),审核结果我局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五、体检时间及要求
体检时间预定在6月初开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审批后一个月内及时组织所申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人员到定点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机构凭我局提供的名单进行体检。
六、体检补助标准及结算方法
此次体检费用按每人100元进行限额补助,超过部分单位自行承担,不足100元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补贴费用由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与定点机构结算。
报名电话:67880179 联系人:李唤灵
附件:1、《职业健康体检补助申请表》
2、《职业健康体检人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