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学习月”
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高潮
至12月5号,我局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月”学习辅导材料全部发放到位。各支部、处室、分局正在有步骤、按计划地积极开展,全局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高潮。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我局党委印发了《中共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施方案》(郑社险发[2012]19号),将12月份确定为“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月”。同时为我局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处室、分局和全体党员分别配发了《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报告》等5种学习资料。
方案要求各支部、处室、分局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部署对社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以及社保工作实际,抓紧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努力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查找整改不足。开展“找差距、提建议、抓整改、上台阶”活动,各党支部、各处室要对十七大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系统回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正视困难和不足,提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努力把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要结合十八大精神谋划好工作。各党支部、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涉及社保工作的各项任务,以全面提高社保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从抓好党性教育、作风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高素质的骨干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分解立项,确定调研题目,在充分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深入思考、认真谋划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保工作。
三要切实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社保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四项重点任务落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抓出成效。
“集中学习月”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各党支部、各处室负责人专题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大对社保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
二是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召开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会,结合我市社保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同志作学习辅导。
三是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以支部为单位,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研读、原原本本地学习十八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每个党支部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四是举办“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论坛”。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在局内网开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栏,择优刊登。
(党委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