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7月1日开始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基数
新养老保险缴费年度(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将于2012年7月1日开始。为更好完成新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012年春节过后征缴二处召开会议对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数申报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积极协调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配合开展申报工作。2012年3月处室各窗口开始接受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基数申报工作于2012年5月圆满结束。申报工作结束后,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征缴二处同志们加班加点录入申报信息,确保新基数方案顺利实施。
201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将按新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考虑到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年增长的客观现实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经领导办公会研究并报市人社局、省养老局同意,新缴费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市在岗职工平均的60%─300%确定。2011年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为35,541元,缴费比例20%,据此测算的新缴费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各档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如下表: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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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社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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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社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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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社平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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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
基 数 |
月缴费
金 额 |
年缴费
金 额 |
月缴费
基 数 |
月缴纳
金 额 |
年缴费
金 额 |
月缴费
基 数 |
月缴纳
金 额 |
年缴费
金 额 |
17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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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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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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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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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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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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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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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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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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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新缴费方案的出台,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新举措,不仅在大大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新年度缴费办法出台后,征缴二处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召开了处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缴费基数的调整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一一分析并做好预案,确保新缴费基数方案的顺利实施。
(征缴二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