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
我市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截止2011年12月,全市共为19.5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共计增发养老金4600万元/月,人均增发养老金231元/月,最高调整551元,最低调整100元,创历年调待之最。
2012年3月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2]16号)的调待文件,要求尽早落实到位,时间紧、任务重。2012年3月6日,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郜跃进亲自主持召开调待工作专题会议。郜局长强调,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实施到位,退休待遇处、信息技术处、财务处、省直企业处等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调待政策,按照文件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务必于3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主管退休待遇副局长赵荆亲自部署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确保调待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是连续第八年调整,继续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另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适当倾斜主要体现为增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中,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再增加200元、180元;高龄退休人员从年满65周岁开始,分别设立65、70、75、80、85、90周岁6个档次,在以上两项基础上再分别增加50元、65元、80元、95元、110元、125元。
调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退休待遇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调待政策,周密制定发放方案。在养老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做好政策解答的同时,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服务热线密切联系,及时解答群众疑问。退休待遇处与信息技术处、综合计划处、基金财务处等部门紧密合作,认真整理复核有关基础数据,调整完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发放程序,并做好与各代发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协作。截止目前,2012年调整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退休待遇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