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时至年底,为了能够使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解决各县(市、区)参保人在银行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代发协议签订时间长、速度慢、效率低等问题,经我局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作银行协商,决定在12月份对参保缴费人数多,急需采取银行集中办理相关业务的县(市、区)增加集中收费方式,确保参保人年底前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准时领取养老待遇。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集中缴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郜跃进
成 员: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居民养老工作处、基金财务处、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农业银行负责人、建设银行负责人、交通银行负责人、浦发银行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居民养老工作处处长李淑贤为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李淑贤,联系电话:67938281(办) 二、具体工作流程 以现有缴费模式为主,增加集中收费模式,做到分散缴费为主、集中收费为辅的方式方法,解决目前工作中遇到的缴费难问题。当登记的缴费、签订代发协议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时,及时上报市社保局居民养老工作处。居民养老工作处会同基金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银行下乡、镇进行定点收费。 (一)组织缴费、签订代发协议人员。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以乡(镇、办)为单位收集所需信息,填写《集中办理业务人员花名册》,确定缴费人员名单。 (二)确定收费银行及收费网点。 市社保局依据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报的《集中办理业务人员花名册》,综合考虑,确定收费时间以及集中收费银行网点。 (三)通知参保人员。 在确定银行收费时间及网点后,市社保局提前3日通知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集中办理业务人员花名册》将具体时间及地址告知参保人,通知其按时前往办理缴费业务。对签订代发协议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告知其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现场办理收费业务。 参保人持《征集计划单》(或《待遇结算单》)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或签订代发协议,银行将开设2-3个窗口专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参保人缴费成功后,银行向其出具《缴费凭证》,当场办结缴费手续。 (五)社保、银行对账。 集体缴费业务完成后,市社保局与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对账业务。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要重视此项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上下之间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切实做好集中缴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精心组织、保障安全。进行集中缴费时,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熟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答疑解难,配合银行安保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确保现场安全。 (三)善于总结、及时沟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建立集中收费工作长效机制,集中收费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集中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