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合作银行: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居民手中,使全市城乡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发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养老金发放领取业务通畅进行。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2万多人,享受待遇人员已经超过51万人。按照我市城乡居民传统习惯,春节前后会出现集中缴纳养老保险费、集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现象。各级经办机构、各合作银行要充分估计具体经办工作的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按各自工作职责,提前采取公告、通知等措施,将有关经办业务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及时告知参保居民,使辖区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着力作好养老金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各合作银行要做好春节前待遇发放的准备工作,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行长作为协调联系人,具体负责春节前各项工作的协调联系工作,提前作好银行内部技术、业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收到报盘文件后立即处理到位。
二是各县(市、区)业务经办机构要加大力量对辖区《退款审批表》进行审核,务必在1月19日前报送市局居民养老工作处。
三、有关时间安排
1月12日社保局将拨付计划交付银行,1月20日之前各银行务必划拨到帐。1月25日前银行将划拨情况反馈到社保局。2月1日至2月8日社保信息系统关闭,2月9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期间养老金领取业务不受影响。
四、加强督导反馈
为确保春节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能够平稳过渡,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和银行在节日期间要保持高度敏感性,遇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做好现场稳定工作并及时反馈。我局将会同银行及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自1月20日至31日对各合作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请各县(市、区)及合作银行做好配合工作。
联系人:李淑贤,电话:67938281,手机:15903698815
王萨莉,电话:67938300,手机:1589005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