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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保局2010年度行政执法考评工作结束

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2010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郑社险局【201026号)、《关于印发执法职权分解及职责定岗定责情况表的通知》(郑社险局【201027号)的规定,1028日,由政策调研处、人事处、业务内审处组成的考评小组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内部考评;情况为:

一、行政执法依据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本年度新梳理的执法依据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二、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本年度出现7起应诉案件,其中有3件的行政行为发生在2010年度内,市社保局均胜诉4件,有3件还未宣判。

三.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有3人次存在签名不清的情况,有4人次出现只盖章未签名的情况,已限令整改。

(政策调研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