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我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6-9月业务内审工作分析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窦利敏主持。副局长卫洛民,各相关业务处室处长、副处长、分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业务内审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魏红处长就6-9月份所作的总体工作和业务审核情况向与会同志作了汇报,总结了目前业务经办中仍存在的四类问题,对业务经办提出了三条合理性建议,也提出了两个在业务经办中需要探讨的问题。随后,各业务处室、分局根据业务审核报告情况和反馈意见,结合各处室工作实际进行了说明分析,对业务内审处所提的两个探讨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今后的工作思路作了简要介绍。
在听取了各处室、分局同志的发言后,卫洛民副局长首先肯定了业务内审处的工作,并针对业务经办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他指出,对于业务经办,各处处长、分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负责,严把政策关,对本处室、分局的各项业务要进行审查、审阅、审批;业务经办人员要克服经办中的随意性,要严格按照政策与原则办事,提高业务经办质量。卫洛民副局长对今后业务经办做出了四点指示:一、召开内审分析会后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时进行处室讲评;二、提高责任心,存在的问题应越来越少,尽量减少、避免个别问题重复出现,对出现的问题要尽力解决;三、加强政策方面的培训,解决业务经办人员缺乏政策学习与掌握的问题;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对办理的有代表性的业务要形成文字性的东西,以便借鉴和查阅。四、业务经办与服务质量两手抓,在注重业务经办质量的同时,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对参保人要有耐心,对不能办理的业务要解释清楚,业务办理要口径统一。
随后,卫局长对我局的内审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内审工作要把握三个重点:1、表象性问题,如参保人姓名、民族和资料装订方面出现的问题;2、政策性问题,所有经办业务处理是否符合政策;3、程序性问题,该审批的业务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业务经办流程。二、内审工作还要发挥两大职责:1、查缺补漏;2、完善程序、政策、流程。要站在全局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及时发现制度上、政策上、流程上的漏洞,并积极完善。
窦利敏副书记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三点要求:1、各处室会后要严格按照卫局长要求,尽快组织评议会,将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传达,进行讲评。2、建议各处室每月召开一次处室业务分析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结合有关会议精神,各业务经办处室、分局及业务内审处对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要有新思路、新办法。
(业务内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