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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200969)我市2007年度工伤预防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04]号文)的文件精神,今年初我们对199家企业返还了2007年度的工伤预防费。为了确保统筹地区参保企业按要求将工伤预防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局领导的指示,我们抽取了20家企业,于121517号,对其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情况和工伤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

检查人员由郑金邦书记带领,工伤康复(事故预防)处牵头,联合伤残待遇处、征缴三处、基金财务处,业务内审处共同组成,分为两个检查小组,采取了到企业实地检查相关票据,听取企业汇报,与企业人员座谈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大量第一手的资料。

从检查的结果看,工伤预防费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有违规使用的现象。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都非常重视,采取了各种途径防止事故的发生,不但有效的使用了我们拨付的工伤预防费,而且自身的投入也非常大,对于我们拨付的工伤预防费,主要投入的方面是,安全知识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安全防护器具和设施,部分企业还专门设置了培训中心,定期对企业职工分批次进行安全知识和职业危害防范方面的调查。

通过本次工伤预防费检查工作,不仅使我们能够核实企业使用工伤预防费的情况,并且使我们能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听取了企业对于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工伤康复(事故预防)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