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世界金融危机向我国发展漫延并对我市企业综合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年。为了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使企业渡过难关,依据三部委《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社保局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自觉克服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目标任务重的压力,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决定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部分用人单位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这次降低费率的范围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二类(基准费率为1%)、三类(基准费率为2%)用人单位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也是市社保局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征缴三处、信息技术处、基金财务处、综合计划处等有关处室抽出部分人员组成专项攻关小组,在局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早做准备,密切配合,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运用程序降低和手工作业降低两种准备,加班加点,攻克了数据筛选、原征缴计划与降低后计划的衔接、降低后台帐的建立等一道道难题,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采取按时执行、逐月抵缴的办法,自8月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降低后的费率缴费,并从8月起按月将4-7月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多缴的工伤保险费按月抵缴以后的缴费,至抵缴完为止。
经测算,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后,将惠及用人单位2052家,惠及职工91930人, 4-7月用人单位少缴工伤保险费335.9万元,用人单位每月将少缴工伤保险费106.5万元, 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施完毕后,预计少缴工伤保险费共计868.4万元。
市本级通过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市属企业做了一件实事、好事,受到了众多企业和职工的好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关怀,也增强了企业战胜经济危机的信心,是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战略部署工作的有力支持。
(征缴三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