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劳社[2008]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郑州市社保局于5月27日召开了县(市)、区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的内容,一是听取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对下一步工作做进一步安排,迎接省际、部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指导。我局党委副书记窦利敏同志、局长助理张永谦同志、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一把手、基金专项治理主要负责人及我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业务内审处、财务处的负责同志和专业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业务内审处处长魏红宣读了部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到江苏、福建、广东、陕西等地调研督查基金专项治理情况的工作简报。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就本单位在此次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所制定的治理方案和具体做法做了总结汇报。
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普遍对专项治理工作比较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新密市社保局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进行整改,而且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最后期限,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三落实”,并准备研究出台《前台业务复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正在完善《财务经办流程》等两项制度,建立基金安全长效机制。金水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联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纪委纠风室、审计局、区社保中心6个部门共同制定《金水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于2009年3月由金水区审计局牵头联合4部门对社保中心各险种财务会计凭证及收支往来账务进行了专项审计。2009年4月由金水区财政局、区纪委牵头针对收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但也有部分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存在未整改完成事项,如存在财政专户未做到分户管理问题,部分参保单位欠费问题,有些险种未在国有控股银行开立财政专户、未实现优惠利率等问题。各经办机构正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尽快解决财政专户相关问题,并对欠费企业加大清欠力度。
我局党委副书记窦利敏同志在听取了各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各县(市)、区的自查自纠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窦书记说: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牵涉部门之多,历时时间之长,治理力度之大,上下一起联动,多部门互动是罕见的。各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专门负责领导具体抓,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开展情况比较好的单位要继续发扬,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全面促进各项业务规范化;开展不足的单位,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方案,一条一条落到实处。认真排查,分类梳理,及时纠正。二是要认真填写《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统计表》,为迎接省际和部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指导做好准备。三是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基金管理、内部控制、要情报告、举报奖励等。把我们社保经办机构的各项业务来一个大的促进,业务规范程度上一个新台阶。四是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可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排查整改过程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时,将内控工作制度也建立完善起来。
(业务内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