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
2003年3月底,在接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社险中心函[2003]6号及省社保中心豫社险金函[2003]6号后,我局及我办领导非常重视,指示尽快拟定调查办法,做好这次居住情况调查工作。在局、办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拟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的通知》(郑劳社养老[2003]3号)。《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要抽调专人,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做好,落到实处。《通知》还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时,要注意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解释工作,要保持离退休人员队伍的稳定。同时,《通知》还就调查对象、调查办法、时间安排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此次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分区(县、市)和市属企业,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就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和部署。首先是我们将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列入今年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年的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与其他养老保险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并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积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各区(县、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的调查工作。全市12个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其次是我们又两次召开市属企业会议,专门安排部署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市属1000多家企业的劳资处长和退管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统筹办有关领导传达了部、省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的文件精神, 并就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方式、注意事项、填报要求、报表时间等一一作了说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延明副局长就企业如何搞好此次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张局长说:我市开展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凡是有退管组织的,退管组织要负起责任,认真做好调查工作;没有退管组织的企事业单位,要抽调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负责离退休人员的调查工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做好。张延明副局长还说:此次调查主要是为了澄清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分布情况,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奠定基础。调查不是移交,移交还要等市里的具体安排。因此,对于在调查工作中离退休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疑虑,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定要注意保持离退休人员队伍的稳定。
在精心部署和安排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市辖12个区(县、市)社会化服务机构及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退管组织或劳资部门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分类和统计上报工作,我市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此次调查旨在摸清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的底数,因此,我们不仅按部里要求将离退休人员按本地居住情况进行分类,我们还将此次居住情况调查与我们以往开展的调查有机结合,从下步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全面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出发,按部里要求分类填报的前提下,在去年已建立健全高龄、特困、工伤、重病、孤寡、劳模等6类台帐的基础上,还要求按市内6区、市辖6县(市)、省内市外、省外、国外或港、澳、台等分别进行登记造册,输入微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离退休人员信息库的内容,为科学分类管理,为我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基础。
目前,我市离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市统筹办的社会化服务科正在对上报表格进行紧张的统计汇总工作。本次居住情况调查活动将为我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