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每月1890元
为更好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自2025年3月1日起,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迎来新一轮调整。这一调整不仅彰显了政府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更是对广大失业人员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
根据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并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109号),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具体数额调整为1890元/月。这一数字较之前有了显著提升,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的温暖。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不仅是数字上的变化,更是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既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提升失业人员生活质量、促进其尽快融入社会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