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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新生儿参保,错缴的费用是否可以退?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本站    浏览:11419

问:市民反映,其孩子于201811月出生,于201911月在支付宝上给孩子缴纳2020年社保费,系统直接扣除470元社保费。了解到费用是2019年和2020年两年的社保费,孩子是2018年出生,需要缴纳今年和明年的费用。反映人称孩子再过半个月就过一周岁了,没必要缴纳后半个月的社保费,希望退还2019年费用。  

答:依据郑人社医疗〔201113号文件精神“上年出生的未及时参保的新生婴儿,在本年度参保,足额缴纳本年度医保费后,其医疗待遇自元月1日开始享受”,可以选择缴纳2019年保费220元,也可以选择不交(需写承诺书放弃2019年待遇);已在税局缴纳费用,在保费(税费)进国库后流转至统筹基金后才能发起退费,税局是无法退费的。居民发现自己错缴,需抓紧时间(20191230日前)到就近社保分局,提交承诺书及税票原件、医保卡复印件(需要到开户行激活金融功能)进行退费申请,待征缴期结束后,方可发起退费。提醒居民缴费时一定要看清金额和缴费所属地。